發(fā)布單位:教務部
學年第二學期 北京大學——臺灣東海大學本科生交換計劃報名通知
北京大學與臺灣東海大學本科生交換生計劃學年第二學期方案已經(jīng)確定,具體情況如下,請各院系及同學參照此方案執(zhí)行。 一、 交換人數(shù) 臺灣東海大學學年第二學期擬接收我校5名本科生,接收院系不限。 二、 選拔范圍及條件 1、 選拔范圍為07、08級在校本科生。 2、 請登錄http://www.thu.edu.tw查詢東海大學相關情況。東海大學接受學科專業(yè)對應的交換申請,不接受跨學科的交換,亦不得以輔修/雙學位專業(yè)申請此交換項目。如東海沒有與自己所在院系相對應的學科專業(yè),則不能參加此次申請。有關東海大學各學院專業(yè)的情況請登陸http://www.thu.edu.tw/1_chinese/2_education/0_overview.php查詢。 3、 學校會根據(jù)學生的學習成績、個性、綜合能力、身體心理狀況、院系推薦意見以及學生是否適合此交流計劃等情況,以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選拔優(yōu)秀學生到對方學習。 4、 學校會在本學期結束后對初步確定的人選再次進行審核,并有權取消因成績或其他原因而不適合參加此交換項目同學的交換資格。 5、 雙方學校均有權拒絕錄取由對方學校推薦的學生。 三、 申請材料 1、 北京大學本科生交換學習申請表(表上貼照片,院系推薦意見請通過院系教務協(xié)助完成并蓋章),請務必填寫清楚申請的院系、專業(yè)及年級。 2、 成績單一份(加蓋院系教務章)。 3、 獲獎證書、實習證明、英語證書等其他證明材料。 四、 學生管理 1、 被選拔的學生在對方學習期間必須遵守當?shù)氐姆伞Ψ綄W校的規(guī)定及社會風俗習慣,接受對方學校的管理。 2、 學生在對方學習期滿應按時回校復學上課,不得擅自延長或轉往其他地區(qū)或國家。 3、 學生在交換期間,一定要注意安全。如有意外,一切后果自負。 4、 學生交換期間需按照對方學校的校歷安排學習,如無特殊情況,不得申請?zhí)崆胺祷卮箨憽?/span> 5、 如對方學校學期結束比本校早,學生回校復學后不得參加本校的期末考試、雙學位/輔修期末考試等正常學期教學活動。 6、 由于名額有限,學生在選拔入圍我校推薦名單后,如無特殊原因,不得中途放棄,否則將通報批評。 五、 學生義務以及學分轉換 1、 申請成功的學生在離校前本人須寫一份停學申請,并交院系主任簽字后到教務部4205室辦理停學手續(xù)。交換期滿回校后,必須辦理復學手續(xù)。 2、 學生在交換期滿回校后應提交一篇在交換期間的學習生活總結,字數(shù)在3000字以上,并最好附有圖片資料。 3、 學生在對方學校所修的所有課程無論合格與否,均要轉入學生本人在北大的成績庫中,所以請同學認真對待交換期間的學習任務。 六、 費用 1、 學生在交換期間的學費仍繳至我校。 2、 學生需自行承擔交換期間的往返旅費、學習期間住宿、生活、書籍、保險等其他個人消費。 七、 申請程序 1、申請截止時間:11月4日 2、提交材料地點:申請表請交給院系教務,由院系教務提交至教務部教務辦公室(紅四樓205)。逾期不再受理。 3、面試日期:11月6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不管申請成功與否,申請材料將會以適當方式保管,不予退還,請同學理解。同時希望申請的同學合理安排自己的學習計劃,不要因為申請交換生而給自己的學習造成不良影響。
附:交換期間生活費用概況(僅供參考) 校內住宿費用 每學期新臺幣7,000元 教科用書等教材費用 每學期新臺幣3,000元 校園網(wǎng)絡使用費 每學期新臺幣600元 伙食費 每學期新臺幣30,000元 大眾運輸交通費用 每學期新臺幣5,000元 娛樂及其他支出費用 每學期新臺幣15,000元 入臺證申請費用 新臺幣400元 預估費用總計 每學期新臺幣60,000元
北京大學教務部 2009年10月30日 附件:北京大學本科生交換學習申請表 |
200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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