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擴展研究生學術(shù)視野,共享優(yōu)質(zhì)教育資源,北京大學2011-2012第二學期計劃選拔研究生赴臺灣與香港地區(qū)的6所大學進行一學期的交流學習,現(xiàn)將有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項目信息

學校 選派名額 備注
臺灣大學 5名 1、派出時至少研究生學習滿一年;
2、臺灣大學免學雜費,協(xié)助提供住宿,住宿費與生活費及其他個人支出自理。
政治大學 5名 1、派出時至少研究生學習滿一年;
2、政治大學免學雜費,協(xié)助提供住宿,住宿費與生活費及其他個人支出自理。
成功大學 與本科生共派5名 成功大學免學雜費,免費提供校內(nèi)住宿,生活費及其他個人支出自理。
新竹交通大學 3名 1、派出時至少研究生學習滿一年;
2、新竹交通大學免學雜費,提供免費住宿,生活費及其他個人支出自理。
東海大學 與本科生共派5名 東海大學免學雜費,免費提供校內(nèi)住宿,生活費及其他個人支出自理
香港科技大學 2名 1、香港科技大學免學雜費,協(xié)助提供住宿,住宿費與生活費及其他個人支出自理;
2、僅文理學院開放申請。

二、申請條件

1、檔案轉(zhuǎn)入我校的非在職全日制在讀研究生。

2、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zhì),學業(yè)優(yōu)秀。

3、優(yōu)先考慮與上述大學有合作研究基礎的學科與個人。

4、接收院校的其他要求。

三、申請材料

1、《北京大學研究生出國(境)交流學習申請表》(下載路徑:北京大學研究生院主頁→國際交流→港澳臺高校交流項目→表格下載)。

2、院系蓋章的成績單一份。

3、發(fā)表文章、獲獎證書、英語證書、上述大學接收院系意見或接收導師意見(電子版或紙質(zhì)版均可)等其他相關材料。

四、選拔與派出

學生于2011年9月16日前將申請材料交至研究生院2201,同時發(fā)送電子版至[email protected]。聯(lián)系人:郭蕾,電話:62755598。

研究生院將與港澳臺辦公室共同審核申請材料,并安排面試。相關安排將會電話通知或者以通知公告形式在研究生院主頁公布。面試結(jié)束后將會及時公布初步錄取名單,最終錄取名單由接收學校確定。

五、學習要求

1、入選學生應按規(guī)定于離校前辦理學生出訪申報手續(xù)。辦理程序:登陸北京大學“校內(nèi)門戶”→“提交出國審批申請”→填寫相關信息→“提交申請”→打印《北京大學學生出訪申報表》→按順序辦理各項簽字蓋章。

2、按要求選修交流大學相關課程。

3、學習期間必須遵守當?shù)氐姆膳c交流學校的規(guī)定,接受交流學校的管理。雙方學校均有在任何時間遣退在學業(yè)或品德上違反規(guī)定的交流學生。

4、須與北京大學指導教師以及交流大學指導教師保持密切的學術(shù)聯(lián)系。

5、須向北京大學及時匯報交流學習進展。

6、應按照已提交的學習研究計劃以及北京大學和交流大學的要求完成交流學習,不能中途返回或提前結(jié)束交流。

7、交流期滿,學生應按時返校報到,不得擅自延長或轉(zhuǎn)往其他地區(qū)或國家。

8、交流學習結(jié)束后,學生需在回校一周內(nèi),持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學習交流心得體會和《北京大學訪學研究生出國(境)交流學習考核表》(北京大學研究生院主頁→國際交流→港澳臺高校交流項目→表格下載)到研究生院報到。

六、費用

1、學生在交流期間的北大學費及學校要求的其他費用仍交至我校。

2、研究生本人自行負擔往返旅費、住宿費、生活費、保險費及其他個人支出。

 

研 究 生 院

港澳臺辦公室

2011年8月31日


2011-09-05